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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部行政〔2021〕14号:关于印发《基础教学部关于加强考试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07-0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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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学部关于加强考试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基础教学部的日常考试管理工作,规范考试工作流程,结合学校《温州商学院考试管理细则》要求,特执行此规定。

1. 课程团队负责人或任课教师在命题前要应反复研究教学大纲,根据大纲要求制定命题计划,确定考核的内容和范围,及知识点、技术技能项目的考核目标层次要求等。具体命题工作可参考附件1:基础教学部试卷命题工作流程图。

2. 试卷题型、分值应符合《温州商学院考试管理细则》要求规范。每份试卷均应做到卷面清晰,格式标准统一。题意清晰明确,文字简练通顺,标点使用无误。

3. 监考工作是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的组成部分,是每位教师必需完成的重要工作,请教师务必及时关注教务系统的考试安排,主动确认监考时间和地点等信息,具体监考工作可参考附件2:基础教学部监考流程图。

4. 监考教师需严格遵守《温州商学院监考守则》,不得在考场内闲聊、吸烟、阅读书报、使用手机或做与监考无关的其它事情,保持对考场全面、全程有效监控。

5. 监考教师不得擅自请人代替监考,如因特殊原因转监考,须在OA里填写《监考教师变动申请表》,审批存档。

6. 对监考未到、迟到,擅自请他人代监考以及监考中不严格履行职责等行为,将在部门内通报批评,并按学校《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7. 回卷后,任课教师在考试当天必须认真清点核对授课班级的试卷、答题纸数量,如有问题,应及时联系部门考务人员。

8. 本条例由基础教学部负责解释。

9.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基础教学部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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