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制度t

教学制度t

当前位置:基础教学部 > 教学制度t

关于印发《基础教学部教师教学考核负面清单》的通知

作者:综合办公室  来源:基础教学部 时间:2020-07-07 浏览:

捕获.PNG

1.在教学活动中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和教书育人基本宗旨的言论,其言行在学生中造成恶劣影响。

2.未经教学管理部门同意,擅自减少课程教学计划内容或实验、实践教学内容10%(含)以上。

3.事先未经教学管理部门同意,无故旷课、上课迟到、提前下课。

4.未经办理申报手续擅自调停课或取消常规教学活动一节课以上。

5.在讲课过程中接听或拨打手机。

6.各类考试、考查前泄露考题内容;出卷严重出错造成考试延误、中断、失效或其他混乱结果;阅卷教师遗失学生考卷。

7.监考过程中违反监考纪律,因监考执行不当而引起考场秩序混乱并造成不良后果,对于已经发现的考试作弊的行为不加以制止。

8.考试结束时,监考教师漏收学生考卷或遗失学生考卷。

9.一学期中不服从部门、教研室的工作安排2次。

10. 一学期中部门内通报批评次数达到2次。

11.在公开场合、网络媒体中散布不当言论,对部门、学校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12. 其他违反师德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与后果的行为。

13. 本条例由基础教学部负责解释,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基础教学部教师教学业绩考核负面清单.docx



                                       202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