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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基础教学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综合办公室  来源:综合办公室 时间:2022-03-31 浏览:695

各基础教学部老师: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工作的通知》(温商院行政〔2020〕76 号文件)和《基础教学部关于推进“课程思政”建设 的实施方案(修订)》(基础部行政〔2022〕8号)文件精神,把课程思政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明确每一门课程的德育功能,落实每一位教师的育人职责,打造通识课程教育与思政教育的协同效应,形成通识教育课程与思政理论课程同心同向的育人格局,发挥广大教师的育人作用,承担“课程思政”工作的主体责任。我部决定开展2022年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工作,培育一批“思政功能”明显的示范课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师申请。请各教研室积极发动广大教师,围绕“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相结合”的课程目标,明确课程的德育功能,按照《“课程思政”教学设计编制指南》(见附件1),填写《“课程思政”教学设计表》(见附件2),申报“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原则上,申报“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教师应该是该课程的负责人或者课程组成员。

请申报教师在4月15日前将《“课程思政”教学设计表》(见附件2)和《“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汇总表》(见附件3)并递交纸质版1份至8-A411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jcjxb@wzbc.edu.cn。

2.部门审核。对申报的课程,部门教学工作指导小组将组织专家通过审阅《“课程思政”教学设计表》,查阅教案,随堂听课等方式进行考评、排序,确定立项课程,并予以公示。每个教研室立项额度不超过3项。

3.注意事项。基础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周期为一年,于立项当年年底进行结题验收。结题要求:在建设周期内,至少开设一次公开课,并撰写提交“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验收申请书,附课程建设材料,由部门教学工作指导小组审核认定结题。开展部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的教师可按学校教师育人工作量实施办法认定育人工作量,并优先推荐申报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附件1:“课程思政”教学设计编制指南(参考).doc

附件2:“课程思政”教学设计表.doc

附件3:“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汇总表.doc



基础教学部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