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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部行政〔2021〕4号:关于印发《基础教学部教学工作指导小组工作细则》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04-3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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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学部教学工作指导小组工作细则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基础部的课程建设水平和教学质量,加强教学工作的具体管理和指导,充分发挥部门专家、学者对教学改革与建设的研究和指导作用,促进部门教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推动部门教学工作的整体发展,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一条  教学工作指导小组人员构成

教学工作指导小组设主任一人,由部门主任担任,秘书一人,委员若干人,一般由部门班子成员、教研室主任担任。

第二条  教学工作指导小组工作职责

1. 对部门的课程建设、教研教改、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技能竞赛、师资队伍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指导意见。

2. 审议部门教学改革的重大决策,建立健全部门的教学管理、实验室管理、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 按照学校学术事务部的工作计划和要求,指导完成各项教学检查、评估、考核工作。

4. 遴选教师成立部门教学质量督导小组,加强教学质量监控,确保课程教学质量。

5. 指导部门的教师教学发展活动,负责部门教学团队的考核与评审。

第三条  教学工作指导小组工作制度

    原则上指导小组每周举行工作会议,听取各教研室教学工作情况,商议部门教学工作大事。

第四条  其 它

1. 本条例由基础教学部负责解释。

2.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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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础教学部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