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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秋季学期通识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实践锻炼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综合办公室/文  来源:通识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时间:2024-03-26 浏览:

各位教师:

根据《温州商学院教师实践能力锻炼管理办法》(温商院行政〔2022〕58 号)文件要求,现决定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实践锻炼期满集中考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院2023年秋季学期纳入教师实践能力培养计划,已完成预期计划和任务,实践锻炼期满的教师。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提出申请。实践期满,教师应围绕实践期间所从事的工作、取得的成绩与成果、对所承担的课程实践教学所起的作用等方面,提交《温州商学院教师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表》(附件1),附上相关材料(如有),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3份。

2.学院集中考核。在与实践单位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了解、核实教师实践锻炼的情况和实践单位的评价意见,结合教师实践锻炼的工作计划、实践单位的考核意见、并根据教师实践期间的工作总结、专题报告等评定考核等级,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教师须做8分钟以内专题报告,汇报、交流实践体会和实践成果,专题报告时间暂定为2024年4月2日上午8时,地点为思源楼A306。

三、其他事项

请相关老师于3月29日10点前将考核材料签字盖章后送至思源楼41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ge@wzbc.edu.cn。联系人:林加强;联系电话:678855。


附件1. 温州商学院教师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表.docx


(通识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