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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温州商学院“诗泽之江”诗词讲解竞赛校赛决赛的通知

作者:作者:张宜仪/文  来源:通识教育学院 时间:2026-03-11 浏览:

为深入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挖掘中华经典诗词的文化内涵与艺术魅力,严格对标浙江省第十四届大学生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诗泽之江”诗词讲解竞赛要求,选拔优秀选手代表学校参加省级初赛,我校特举办本次诗词讲解竞赛校赛决赛。现将决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决赛主题

诗润温商校园 解读经典诗词 传承文化精髓

二、决赛基本信息

1.比赛形式:提交参赛视频,评委组进行评审

2.作品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27日24:00(逾期提交视为无效,不予受理)

3.作品提交邮箱763261871@qq.com

4.参赛对象温州商学院“诗泽之江”诗词讲解竞赛校赛初赛中,角逐校级一等奖、二等奖的入围选手(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赛事组织与作品提交要求

本次决赛严格按照浙江省第十四届“诗泽之江”诗词讲解竞赛省级初赛标准执行,评委组对提交视频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公布校级获奖名单及省赛推荐名单。

(一)视频内容要求

1.讲解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讲解篇目选自中小学(含中职)统编语文教材、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及高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的大学语文教材中的经典诗词作品。

2.讲解内容需结合个人生活经验与感受,阐释诗词的意义与价值,可运用多媒体及创新形式设计讲解内容。

(二)视频制作要求

1.参赛视频为2026年新录制创作,采用横屏拍摄,格式为MP4,时长5分钟以内,视频清晰度不低于720P,文件大小不超过700MB,要求图像、声音清晰,画面不抖动、无背景噪音,参赛者本人必须出镜。

2.视频内文字建议使用方正字库字体或其他有版权字体,视频开头以文字方式规范展示讲解诗词的作品名称及作者信息,信息须与报名表填报内容一致。

3.视频中不得出现参赛者姓名、指导教师姓名、学校名称等任何身份信息;不得使用未经肖像权人同意的肖像,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图片、视频、音频素材;若涉及地图内容,须正确表示国家版图;不得出现与大赛无关的条幅、角标等元素。

(三)提交规范要求

1.文件命名规则

参赛视频文件命名:诗词讲解 - 姓名 - 讲解篇目(例:诗词讲解 - 傅晨川 - 虞美人)

配套报名表命名:诗词讲解 - 姓名 - 讲解篇目 - 报名表(例:诗词讲解 - 傅晨川 - 虞美人 - 报名表)

邮件主题命名:诗词讲解校赛决赛 - 姓名 - 讲解篇目(例:诗词讲解- 傅晨川 - 虞美人)

2.参赛选手需同时提交参赛视频和温州商学院 “诗泽之江” 诗词讲解竞赛校赛报名表(见附件 2),报名表以excel 格式填写完整并提交,将视频和报名表作为邮件附件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建议提前提交,避免网络问题导致逾期。

3.每人限提交 1 件参赛作品,每件作品限报 1 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为我校在职全职教师),报名表内须完整、准确填写相关信息,信息缺失将影响作品评审。

四、奖项设置

本次校赛决赛为入围决赛的选手评定校级一等奖、二等奖,其余初赛评定校级三等奖的选手奖项自动生效。获奖选手均可按学校规定申请校级实践学分,获奖证书将在评审结束后统一发放。

决赛评审结束后,将从校级获奖作品中选拔不超过10件作品(每人限报一件作品)代表学校参加浙江省第十四届“诗泽之江”诗词讲解竞赛省级初赛,省赛参赛名单将于评审结束后公布,学校将统一组织省赛材料审核及省级平台上传工作。

五、省赛备赛相关说明

入选省赛的选手需按照省级竞赛后续正式通知要求,完善参赛材料,配合学校完成省级赛事平台的信息填报、视频上传等工作,学校将组织语言文学专业教师为省赛选手提供备赛指导与答疑。

六、附件

附件1:温州商学院“诗泽之江”诗词讲解竞赛校赛初赛入围决赛选手名单

附件2:温州商学院 “诗泽之江” 诗词讲解竞赛校赛报名表

七、咨询与联络

赛事咨询:张老师 联系电话:15258688184(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请所有入围选手高度重视,严格对照本通知及省级竞赛要求制作、提交参赛视频,按时完成作品报送,未按要求提交的作品将视为无效参赛。预祝各位选手取得优异成绩!


附件1:第十四届温州商学院中华经典诵写讲比赛初赛结果公示.pdf

附件2:(组别)浙江省第十三届大学生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诗泽之江”诗词讲解竞赛参赛报名表 .xlsx


 

温州商学院教务部

温州商学院通识教育学院

202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