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基础教学部 > 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选派市“5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赴国(境)内外进修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12-03-15 浏览:

各部门,各学院:

  为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力度,加快建设和造就一支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队伍,努力构筑我市人才智力高地,2012年,我市将继续选派市“5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赴国(境)内外高校、科研机构进修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名额

  2012年,全年计划选派30名左右市“5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赴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进修,其中国内进修15名左右,国(境)外进修15名左右。

        二、选派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品德优良,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是所在单位的业务骨干;

  (二)已列入省“151人才工程”和市“5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均可申报;

  (三)目前从事的专业工作确有必要进行进修或培训的;

  (四)申请出国进修的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拟进修国的语言,外语未达到相应要求的,可以先参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BFT培训班(通知另行下发)的学习,参加全国BFT考试;

  (五)已参加全国BFT考试并获得高级合格证书的培养人员,优先选派出国进修;

  (六)欠发达地区以及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的培养人选优先选派。

        三、选派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经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将《温州市“5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赴国(境)内外进修申请表》(中文打字,一式两份,可从温州人才网信息公开栏目下载,网址:rscszk@wzu.edu.cn  城市学院联系电话(内线):9037,联系人:巫老师,E-mail:37107613@qq.com

  四、进修渠道

  申请进修人员的进修渠道原则上由进修人员和所在单位联系落实,接收进修、培训单位必须是国内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

  五、进修期限

  进修期限为3-6个月,获得批准的进修人员必须在2013年年2月底前开始进修。如年底以前确有困难无法完成进修的,要提前书面报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批准后可延迟进修。

  六、经费资助

        获准进修的培养人员,其进修费用,包括差旅费、生活津贴、学术活动补贴费等,市人才专项经费将给予资助。

        选派高层次人才赴国内外进修,是贯彻落实省、市人才工程,加快培养高层次优秀青年人才,推进“三生融合,幸福温州”战略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务必要认真抓好这项工作的落实。要结合科研发展需要,以及本地、本单位(部门)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派人员,对上报的材料要认真审核把关,以保证选派工作质量。

  

  附件:温州市“5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赴国(境)内外进修申请表

温州大学人事处

2012年3月14日

 

 

附件下载:
申请表格.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