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院级教改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12-03-27 浏览:
各分院、各部门、各教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温州大学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教学方法改革和教学模式创新,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决定开展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改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主题
本年度教改项目申报立项主题为:以学生发展为本的课堂教学方法改革与教学模式创新。以学生发展为本就是通过实施研究性教学、探究性学习、问题化学习等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鼓励教师去探索研讨式、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和参与式教学等多种教学方法,在教学过程中加大信息量和有效性,注重学生获取知识的过程,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方法、学习技能,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与能力,让学生的潜能得到最大发挥。
本年度教改项目以一般教改和系列教改为抓手,大力促进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大力促进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大力促进课堂教学模式创新。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主渠道作用,突出课堂教学的开放性、有效性,注重教改项目的实效性与示范性,重点凸显教学效果和学生满意度。
本次教改立项重点为课堂教学改革。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将以示范课作为结题的重要指标之一,凡是立项者需根据学院安排,开出与教学改革思路一致的全院性示范课。学院将集中对教改所涉及课程进行评审和遴选,作为相关教改课题结题及年度优质课评选的重要依据。
二、具体改革内容
(一)一般教改项目
1、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般教改主要面向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设计要“以学生发展为本”,以课堂教学为平台,突出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的改革,突出课堂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突出课堂教学的开放性、实效性,重点凸显教学效果和学生满意度。
项目申请人应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各类院级及校级教改项目未结题者或严重违反相关教改规定者不得申报。其他具体要求参看《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申报及立项
一般教改项目由分院根据本次教学改革项目的立项主题,针对各自学科专业特点和特色培育自行确定立项范围和选题,立足学生受益,注重项目的实践性和实效性。
3、经费及管理
学院设立专项经费对于教改项目予以资助,一旦立项,学院给予一定的建设经费。
(二)系列教改项目
1、申报范围及条件
(1)系列教改项目一般为3-5个子项目组成,由3-6个人组成项目团队,根据本专业课堂教学及人才培养现状,选取课堂教学及人才培养环节中的某一具体环节,围绕“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学理念,分层次分类别改革课堂教学方法和手段,创新教学模式、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实践教学环节等。
(2)系列项目的设计必须注重教学改革项目的关联性、可持续性和有效性,强化教学改革项目对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整体支撑;必须充分体现改革的系统化、一体化思路,具体围绕人才培养中的某一点,层次分明的展开改革,整合课程和教师资源,突出实践性和操作性、充分发挥教改项目的集成性效应。
(3)系列教改项目侧重于人才培养环节中微观环节的改革和实践,侧重于课堂教学、课程和课程群、实践教学环节等方面的改革。如项目团队可以选取一门课程分别就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考核和评价手段、实践和实习环节、学生能力培养等方面展开改革研究,亦可选取同一种教学方法在专业核心课程群中分别实施;亦可对实践教学环节进行系统化的研究等。
(4)系列教改项目采取“1+X”的申报方式,“1”为一级项目,“X”为具体的二级子项目数。一级项目的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职称,负责系列教改项目的总体策划和管理、一级项目负责人可同时兼任一项二级子项目的负责人,二级子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职称。各类院级及校级教改项目未结题者或严重违反相关教改规定者不得申报。
2、申报方式
以分院为单位组织申报。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一位教师限报一个项目。
3、评审及管理
(1)系列教改项目的日常管理及验收按照《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管理办法》执行。一级项目负责人对系列教改项目负全责,负责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分配资助经费、督促二级项目按照研究进度具体实施、撰写总结报告,在二级项目实施情况不够理想的情况下,有权申请提出更换二级项目负责人。二级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总体实施规划,推进项目改革实施,用好资助经费,对一级项目负责人负责。
(2)系列项目完成时限一般为2年,学院设立专项经费资助系列教改项目。根据系列教改项目的数量和项目具体情况,给予每个系列教改项目2-4万的资助经费。系列教改结题须以全部子项目通过结题为准。
四、截止时间
请拟申请的教师认真填写《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经分院评审排序后,连同《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于2012年
注意:
(1)本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由院级教改项目产生,学院按排序优先推荐申报校级及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凡在建或已结题的、选题及内容相似或相同教学研究项目均不得申报本次一般及系列教改项目。
教学科研部
附件: 1、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2、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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