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在研教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12-03-27 浏览:
各分院、各部门、各教师: 为加强教改项目的管理,保证教改项目的质量和水平,积极培育教学成果,学院决定对所有在研院级、校级教改项目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项目负责人填报《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年度进展表》或《温州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年度进展表》(一式二份),总结本年度的工作进展和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附相关材料),分院汇总后,于 2.所有在研项目如有项目成员变更并符合变更原则的需填写《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变更审批表》或《温州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变更审批表》,经学院教学科研部或温州大学教务处审批后方能更改。 3.项目变更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除工作调动等因素外,负责人一般不得变更; ②原有课题组成员排序原则上不得变更,新增人员原则上只能列于原课题组成员之后; ③结题承诺不可低于原承诺,但可以增加成果形式; ④延缓结题期限原则上为一年(下半年统一申请),且只能延缓一次,逾期则项目终止; ⑤终止项目(主动或者被动)者,该项目撤销,且三年内不得申报此系列的各级项目。 附件: 教学科研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