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职工2010-2011学年进修计划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10-04-08 浏览:
各分院、各部门:
根据[2010]9号专题会议纪要,2010年3月26日上午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第四周院务会议讨论研究了教职工学历学位进修问题。
会议决定根据学院发展实际和教职工要求学历提升的实际情况,对原《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职工培训规定》(温城院〔2008〕139号)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如下: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的人员,若不符合文件规定条件,即不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或攻读专业不对口,在其获得硕士学位后,学院不报销其培养费用,但承认其学位,并调整其基本工资;符合文件规定条件的申报者,学院不再设置具体名额指标,由院务会视当年申报情况、学院工作安排和申报者本人条件等制定进修计划。
会议批准了部分教职工2010-2011学年的学位学历进修计划,具体名单见附件。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