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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补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骨干教师的通知

作者:人事组织部  来源:人事组织部 时间:2010-10-27 浏览:

各分院、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新引进教师队伍的建设,在教学和科研上建立科学合理的师资培养机制,根据《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办法》(温城院200960】)文件精神),经院务会研究,决定开展骨干教师选拔增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09630以后入职我院的具有教授、副教授、讲师(2007831前获得)职称及具有博士学位学历的教师。

二、申请条件

1.符合骨干教师评定的基本条件(详见《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办法》);

2.由校外调入温州大学(含我院)的人员,必须具有两个学期的教学业绩考核成绩,且考核等级在称职以上。

三、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填写《教学骨干教师申请表》或《科研骨干教师申请表》,提供证明材料(申请表详见附件);

2.分院或部门对照相应的评选条件对申请人的政治表现、思想品质、业务水平、教学与科研的数量和业绩、发展潜力以及研究目标等进行评定,择优推选,并将推选结果和材料报组织人事部;

3.组织人事部会同教学科研部,初审申报人资格、教学与科研业绩和获奖等证明材料,并同时对申报人的教研业绩以积分制计算总分;

4.学院成立骨干教师评审委员会,对各分院推荐的符合资格的人选进行审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提出人选建议名单,并向全院公示一周,然后由学院院务会议最后审定。

5.经学院审定的专业首席教师、教学骨干教师和科研骨干教师名单向全院公布,发放聘书。

三、时间安排

1.2010年10月26-2010年10月29,相关教职工提交申请,分院推选报送组织人事部;

2.2010年11月1-2010年11月3,组织人事部资格审查;

3.2010年11月4-2010年11月5,评审委员会审议;

4.2010年11月5-2010年11月11,建议人选公示;

5.2010年11月12,院务会审定通过。

四、其他说明

1.受聘者自20109月起享受骨干教师待遇;

2.本事项负责人:蔡永森,86689037663942,办公室1-310

 

 

 

                       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1.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学骨干教师申报表
2.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科研骨干教师申报表
3.院级骨干教师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