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10-11-16 浏览:
各分院、基础教学部:
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前复习注意事项
任课教师在期末做好学生的复习辅导和答疑工作,不能泄露期末考试试题,一旦发现将按教学事故处理。
二、考试日期
本学期课程根据教学进度完成课时,考查课程在停课前应考核完毕,课程集中考试安排在2011年1月10-19日(第19-20周)。
三、考试安排组织
1.统一使用教务管理系统安排期末考试;
2.考试安排:公共基础课程以及跨分院课程由教学科研部统一安排考试,专业课程由学生所在分院根据教学科研部分配的教学资源自行安排,最后由教学科研部统一协调、汇总,
3.考试组织(包括试题收集、送印、封装,考务组织,试卷归档等):教学科研部负责跨院公共基础课程的考试组织;各分院负责安排好本分院所有专业课程考试组织工作;各专业课由开课分院的考务人员送印试卷,送印时须附上试卷份数的清单并做好保密工作。
四、试卷命题要求
1.正确掌握命题范围与内容。命题必须以课程的教学大纲为依据,既要考核学生对基本理论、基础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又要考核学生对基本技能掌握的熟练程度,还要考核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正确掌握覆盖面与题量,试题应有一定的难易梯度,以便分辨学生学习掌握的情况。力求学生考试成绩呈正态分布,使试卷的及格分数水平能较好地表明应达到的教学基本要求。
3.命题时要反复研究教学大纲,根据大纲要求和学生学习的实际状况制定命题计划,把握好教学基本要求,防止题目偏难。
4. 每份试卷均应做到卷面清晰,内容准确,文字通顺,标点无误的要求。
5. 出卷教师根据教学大纲以及命题要求编制A、B卷(采用试卷库的除外)并提供标准答案,由考务人员从A、B两套试卷或试卷库中随机抽取一套作为考试用卷。
6. A、B两卷的份量、难度必须相当。文科A、B两卷的题目重复率按分值计不得超过20%,理科A、B两卷的题目重复率按分值计不得超过10%。试卷题型应该多样化,原则上每卷题型不少于4种,客观题分值控制在40%以内,选择题、填空题、是非题每题分值原则上不超2分。个别课程的题型安排若有特殊考虑,须向所在分院提出申请,分院主管教学院长批准后报教学科研部备案。
7. 相同课程的试卷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阅卷。本科、专科应分别出卷,不得合用一卷。特殊专业的学科考试一般应有两位以上专业教师集体完成。学院鼓励教考分离,分院应积极建设和使用试卷库或试题库。
8. 试卷统一使用教学科研部制作的试卷模板电脑出卷(英语试卷在命题审批单上注明是否有听力考试及听力考试的时间),并写明考试科目、试卷类型(AB卷)、考试对象及考试形式(包括开卷、一页开卷、闭卷等),开卷试卷必须说明允许学生所携带资料的范围,并在停课前告知学生。
五、试卷送交
1. 各分院(部门)应对试卷质量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试卷应组织教师根据教学大纲对试题进行调整、修改或增删,试卷命题后必须对所出试卷进行质量分析。每份试卷均应附上填写完整的《命题审批单》、《试卷质量分析表》。
2. 所有试卷经系主任与分院分管教学的院长审定签名、盖章后交各分院教务秘书处,由分院做好核对工作。公共课程和跨分院专业课试卷须在
六、试卷质量检查
学院将在第15周组织有关人员对试卷质量进行抽查,公共课程试卷质量由教学科研部组织有关人员检查,专业课程试卷质量由各分院组织本分院教学质量管理与评定小组检查,发现试卷质量问题,责成相关人员重新出卷。
七、考试期间考务组织
考试期间设各分院教务办公室为考务办公室,负责全院期末考试期间的考务工作。根据考场楼号监考老师提早30分钟到所属分院的考务室领取试卷。
分院名称 |
考务办公室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经济分院 |
9-A303 |
魏晶晶 |
663103 |
国际贸易分院 |
9-A406 |
金影苏 |
652345 |
管理分院 |
2-421 |
李文 |
663305 |
会计分院 |
2-321 |
夏侯珺 |
612573 |
电子信息分院 |
8-B206 |
林少珍 |
667287 |
外国语分院 |
3-511 |
刘莉贞 |
661279 |
八、试卷阅卷评分
1.阅卷评分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教师应严格按评分标准评定成绩,做到客观、公正、准确。评阅试卷标记和分数要书写工整,易于辨认。试卷批改一律使用红笔,签字(全名)要求使用黑色签字笔。试卷批改时一律用加分表示,于各小题右侧注明得分数(如:+3)。试卷中每大题题首左侧应填写本题的总得分,所得分数应为各小题得分的总和,合计要准确无误。评阅完毕后,阅卷教师应认真复核分数,在试卷首页考试成绩栏填写总得分。
2.各考试课程的任课教师于考试后五天内,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主,结合平时成绩(平时成绩比例不少于30%,相同课
3.学生成绩一经主考教师评定,任何人都无权更改。如确有差错需要改动成绩者,应由原主考教师填写《成绩勘误表》,经分院教研室、主管院长审批,报教学科研部审查同意后方可勘误,并将《成绩勘误表》附于《成绩登记表》后,以备查对。凡擅自更改成绩或要求评卷教师更改成绩的,均属于违纪行为,学院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九、试卷阅卷后上交注意事项
1.任课教师上交试卷时,必须仔细填写试卷袋上的各项内容,袋中应该装入学生考试试卷和答题纸(按学号从小到大排序)、原始记分材料(平时点名册)、上网下载打印的期末成绩登记表、试卷分析报告。
2.各分院在规定时间内将所开课程成绩材料汇总整理,报档案室一份(详见教学科研部关于成绩录入通知),没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必须在备注栏填入缓考、旷考或作弊等情况说明。
3.批改后的试卷由分院负责收齐,由学生所在分院统一保存。
十、学生旷、缓考处理
1.各分院将缺考的学生名单在当场考试结束后报教学科研部;
2.因病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核的学生,应在考试前一周内提出申请,因突发性疾病及突发紧急事件无法参加考试,必须在紧急情况解除后补办缓考手续,但必须在学期结束前补办(允许委托他人持相关材料代办),否则按旷考处理;
3.旷考的考生不得参加下学期开学初补考,该课程必须重修。
十一、考场巡考:由教学科研部统一安排。
十二、成绩录入与查询:成绩录入系统将于
附件:1.试卷命题审批单
2.试卷质量分析表
3.试卷模板
4.试卷答题纸模板
5.考场情况记录表
(点击下载以上文件)
教学科研部
期末考试相关安进程表表
时间 |
具体事项 |
负责部门(人) |
|
在教务管理系统完成所有课程考试安排 |
教学科研部、各分院、基础教学部 |
|
任课教师送交试卷到各分院、基础教学部办公室。 |
任课教师(试卷命题负责人) |
|
各分院(部门)送交公共和跨分院专业课程纸质试卷到教学科研部。 |
各分院、基础教学部 |
|
对试卷质量进行抽查 |
教学科研部、督导室、各分院 |
|
全院性公共选修课程考核完毕 |
教学科研部、任课教师 |
|
期末考试 |
教学科研部、各分院、基础教学部 |
|
相关课程考试结束后一周内由任课教师将试卷和纸面成绩材料(平时成绩登分表1份、成绩登记表3份、考试分析报告3份)送交各分院(部门)办公室。 |
教学科研部、各分院、基础教学部 |
下学期开学后第四周之前 |
课程成绩材料归类整理汇总并装订成册 |
各分院、基础教学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