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公选课教学管理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11-03-07 浏览:
各分院,基础教学部,各公选课任课教师: 公选课是发展学生个性、兴趣、爱好与特长,改善和优化学生知识结构,由学生完全自主选择的课程。在学院教学管理部门及各教学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本学期已开出了数量较多的公选课,基本满足了我院本专科同学的修读愿望。但通过对上学期公选课教学情况的了解,目前的教学情况不能令人满意:学生到课率较低,部分教师考勤不到位,甚至有些课程考核要求过低。针对以上情况,为了保证公选课的教学质量和良好的教学秩序,现将加强公选课教学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公选课的教学要求与必修课相同,开设公选课应注重课程建设,始终把握学科前沿动态;各公选课任课教师应按上交各类教学文件,并根据教学大纲认真组织教学。 2.各公选课任课教师应加强对公选课学生学习的组织和管理。任课教师每节课均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并在开课后第一时间向学生宣布并实施,选课学生缺课达三分之一(包括病假、事假、旷课)或缺交作业量达三分之一者,取消该课程的考试资格,成绩以零分记载。 3.公选课程考核应根据教学大纲进行命题,考核形式可多样化,综合成绩的评定应根据记载学生的考勤、学习态度、课堂表现、作业、实验等情况以及最后考试成绩综合评定。 4.选了课而又不想继续学习需要退课的同学必须在第五周结束前登录教务系统进行退课。对于不来退课也不去上课的同学将按旷课论处,根据《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纪律处分规定》从严处理。 5.教学科研部、督导室将不定期对各门选修课学生的上课情况进行抽查,抽查中旷课两次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该门课程的选修,并给予全院通报批评。 6.各公选课任课教师在课程考试前将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上报教学科研部进行处理。 教学科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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