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教师职称申报计划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11-03-29 浏览:
各分院,各部门:
为了更好安排2011年人事师资工作,现将有关2011年教师职称申报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报人员在我校工作年限不少于一年,科研教学条件按《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条例》行政〔2011〕58号文件执行,见附件1。
根据浙教办高科〔2011〕4号文件要求,从2011年起,高校教师申请专业技术资格所填报的各类成果时间,统一调整为任现职以来至申报当年6月30日。
为进一步规范高校教师的学术行为,从2011年起,高校教师申请专业技术资格所填报的论文,须附学术不端文献检测报告。
二、报名程序:
(1)个人申报
个人如实填写《温州大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请表》(附件2)和《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附件3),请注意教师申报专业一定要按照教育部学科目录中的一级学科进行填写。并递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外语合格证书、计算机合格证书、研究生主干课程证书、岗前培训合格证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外语、计算机符合免试条件,请填写免试申请表(一式二份,附相关证明材料)。
请于4月8日之前将申请表(纸质)、外语、计算机免试表(纸质)以及相关材料复印件送组织人事部1-310办公室,并将花名册、申请表及各类免试表格的电子版 (以本人姓名命名) 压缩打包,发至14220498@qq.com。
(2)温州大学人事处将严格按照《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条例》行政〔2011〕58号文件规定,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严格审查,并进行评前公示。
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到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请各分院、部门高度重视,及时通知相关教师,认真做好2011年度我院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准备工作。
温州大学人事处联系电话:86598072(内线8072) 联系人:林爱菊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组织人事部联系电话:86689037(内线9037) 联系人:孙恬恬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组织人事部
2011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