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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2011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11-06-03 浏览:

各有关学院、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荐2011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发厅函〔20111号)文件精神,2011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励的范围

2011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利奖,共四个奖种。

二、直接推荐国家科技奖

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拟申请由教育部推荐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可按有关要求直接推荐参加教育部遴选。

三、推荐程序和截止时间

1请各有关学院于71前将拟推荐项目名称、推荐奖种、申报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报科技处,并按照相关要求办理科技成果登记【科技处网站、办公指南、科技奖励申报系统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简易版V6.0】,上报科技成果登记表一式二份及成果登记导出数据(格式为CGSBQY.ARJ)一份。

2申报人于71后根据分配的推荐号和校验码登录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网络申报系统??????11.68.23.93/xmsb),按照《推荐2011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具体要求》(附件1)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附件2)中各奖种推荐书填写说明的要求填写推荐书和上传相关推荐材料,打印推荐书主件并与相关附件装订成册。

3书面推荐材料:一般项目书面推荐书3(含一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

4网络推荐截止时间:819

纸质材料截止时间:825

5、交纳项目评审费

按照有关规定,每一推荐项目需交纳项目评审费300元(含直报项目),评审费由学校负责上交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项目申请人不负担相关费用。

 

联系人:方建晓      联系电话:86596059

 

 

附件1:推荐2011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具体要求

附件2: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