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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公选课开课申请的通知

作者:教学科研部  来源:  时间:2011-11-10 浏览:

 

 

 

 

 

各分院,各部门:
  根据《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城院教学〔2010〕9号)文件精神,我院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工作即将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设要求
  1.公选课开课教师必须是高校教学工作满两年,教学效果优秀,责任心强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艺术体育类专业教师职称可适当放宽。
  2.坚持“通识”教育理念,公选课程应具有理论性、思想性和普适性,课程所探讨的问题应适合全体学生学习,不须预先修习系统性专业知识。
  二、开设时间:公选课每学期申报一次,开设时间为一学期。具体上课时间为3-14周。
  三、申报范围:拟申请的教师必须在我院公布的课程库(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公选课课程库 )里选择课程,新开课程须审批通过方能增设。
  申请开设公选课课程库以外课程,须先填写《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新开设公共选修课申请表》并提交课程教学大纲,我院依据通识教育精神与培养目标要求,并结合开课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在网上申报。
  四、申请过程中必须注明具体开设课程的条件,包括授课环境、开设课程学生专业、年级等。
  五、我院中级以上专职教师有义务开设至少一门公共选修课。各分院(部)每学期开设公选课门数,占分院讲师及以上教师数的百分比为60%(外国语分院不少于6门)。
  六、具体申报流程:
  (一)网络申报流程
  1.网址:??????1.*
  2.用户名和密码:教师一卡通号,若有问题,请到分院(部门)办公室查询。
  3.操作菜单:成功登录——信息维护——公共选修课申请——填写申请表、保存、打印——分院(部门)审核盖章。
  4.面向对象填写注意事项:面向对象请勿填写“院部”、“校部”、“基础教学部”,以上单位无学生,若填写面向以上单位,学生将无放选课。学生所在分院有:金融分院、国际贸易分院、管理分院、会计分院、信息工程分院、外国语分院、艺术分院。
  例如面向2010级金融分院学生,正确填写方法为:本科 2010 金融分院。
  申请表上交时统一以分院(部门)为单位交教学科研部,第一次申请开设公选课的教师还须提交申请课程的教学大纲。
  (二)信息维护
  开课申请审批后,请申请教师及时填写并更新网上个人简历、教学日历等信息,供学生选课参考。
  七、网上申报时间为11月10日-11月17日,申请表及教学大纲请各分院汇总后于11月22日前交城市学院教学科研部(1-203)。联系人:岳寅,电话号码:86689154,逾期概不受理。
  八、温州大学其他学院、部门教师开设公共选修课的酬金标准参照《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外聘教师酬金计发试行办法》执行。
 

  附件:1.公选课课程库
     2.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公共选修课教师申请表
     3.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公共选修课教学大纲样表
     4.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新开设公共选修课申请表
     5.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点击下载以上附件

   教学科研部
201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