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学名师奖,教坛新秀奖,教学技能奖申报的通知
作者:基础教学部 来源: 时间:2012-09-26 浏览:
各分院、各部门、各教师:
根据《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学名师奖、教坛新秀奖及教学技能奖评选办法》<温城院教(2010)11号文件>有关规定,2012年校教学名师奖、教坛新秀奖和教学技能奖的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参评条件
(一)评选范围为本院教学第一线,直接从事教学工作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其中教学名师奖候选人须教授或受聘副教授职务满两年,积极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近两年内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坛新秀奖候选人须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2月31日后出生),讲师以上职务,在本院(含本部和瓯江)从事教学工作满两年,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技能奖候选人须在本院(含本部和瓯江)从事教学工作满两年,教学工作量饱满。同时“三奖”获选人近两年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为B以上。
(二)具体参评条件及指标体系详见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学名师奖、教坛新秀奖及教学技能奖评选办法》(附件1)。
二、申报程序
拟申报人填写相关申报表(附件2),参加分院(部)组织安排的评选和推荐,各教学单位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推荐评选小组,负责推荐候选人工作,评选结果在分院内公示,如无异议,分院签署具体推荐意见,并按排名先后汇总(附件3),送交教学科研部。
三、申报数额
各分院(部)院教学名师奖、教坛新秀奖、教学技能奖推荐名额总数不超过本教学单位专任教师数的20%。
四、上报时间及联系人
请各分院将教师的申报表(一式三份)和学院申报汇总表(含电子版)核实无误后于2012年9月28日前送交教学科研部。联系人:袁静,城院行政楼209,电话:9972,E-mail:peaceyuan@163.com。
附件1: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学名师奖、教坛新秀奖及教学技能奖评选办法
附件2:三类申报表
附加3: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