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院骨干教师聘任工作的通知
作者:基础教学部 来源:基础教学部 时间:2012-11-21 浏览:
各分院、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教师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人才在学院发展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我院总体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根据《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办法》(温城院2012【132】)号文件精神),经院务会研究,决定开展骨干教师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学院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含双肩挑)公开选聘。
二、申请条件
1. 符合学院骨干教师申报条件(详见《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办法》);
2. 教学型教授或副教授可直接聘为教学骨干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副教授可直接聘为青年科研骨干教师。以上两类教师可以免填申请表,由分院推荐,名额不限。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教师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人才在学院发展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我院总体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根据《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办法》(温城院2012【132】)号文件精神),经院务会研究,决定开展骨干教师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学院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含双肩挑)公开选聘。
二、申请条件
1. 符合学院骨干教师申报条件(详见《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办法》);
2. 教学型教授或副教授可直接聘为教学骨干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副教授可直接聘为青年科研骨干教师。以上两类教师可以免填申请表,由分院推荐,名额不限。
三、时间安排
1. 2012年11月21日-2012年11月26日,相关教师提交申请表(A4正反面连续打印)、相应的证明材料(纸质版)、申请表和汇总表(电子版)至各单位;
1. 2012年11月21日-2012年11月26日,相关教师提交申请表(A4正反面连续打印)、相应的证明材料(纸质版)、申请表和汇总表(电子版)至各单位;
2. 2012年11月26日-2012年11月29日,根据文件要求,各单位对照评选条件择优推选,并于11月29日前将推选结果(需分类排序)和《申请表》、《汇总表》及支撑材料报人力资源部1-310巫丹老师处;统一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wdjane@qq.com;
3. 2012年11月29日-2012年12月4日,人力资源部会同教学科研部进行资格审查;
4. 2012年12月4日-2012年12月10日,召开学院骨干教师评审委员会会议,进行无记名投票;
5. 2012年12月10日-2012年12月18日,院务会审定通过,建议人选公示一周;;
5. 2012年12月10日-2012年12月18日,院务会审定通过,建议人选公示一周;;
6. 学院发文聘用,颁发聘任证书。
四、其他说明
1.受聘者自2012年9月起享受骨干教师待遇;
2.9037,5956
1.受聘者自2012年9月起享受骨干教师待遇;
2.9037,5956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人力资源部
201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