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到期院级教改项目、教材建设项目、科研项目等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作者:基础教学部 来源: 时间:2012-11-22 浏览:
各分院、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院级教改项目、教材建设项目、科研项目的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计划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决定对2010-2012年到期未完成的院级教改项目、教材建设项目、科研项目进行清理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具体检查办法
1、本次结题主要针对2011年立项和2010年要求延缓结题的项目。2011年立项的项目达不到结题要求的,可申请延期。
2、2010年立项的院级教改项目、院级科研项目研究成果为论文的,如论文已发表,能提供原件,但没有达到2B级标准,经分院或部门证明确有实用价值及可操作性,可提供证明材料及支撑材料,由分院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教学委员会审核研究是否结题。研究成果有更改的,请上交不少于5000字的相关实证研究报告,由分院或部门组织三位以上专家论证,并提交论证材料及论证会资料。2010年立项的院级教改项目、院级科研项目不能申请延期,达不到结题要求,一律撤题。
3、2011年及以后立项的院级项目,研究成果承诺为论文的,必须是2B级以上,申请结题时,论文要求正式出版,并能提供论文原件。
4、教材建设采用项目管理方式。结题形式为正式出版的教材,并提交出版合同及书面总结报告。立项项目要严格按照立项承诺的要求完成,对不按要求完成编写、出版任务的立项项目,将取消立项,四年内不得申报教材立项,同时视具体情况追回立项经费。
5、延缓结题期限原则上为一年,且只能延缓一次,已经申请过延缓结题的老师不得再次申请。请拟延期的项目负责人递交《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各种项目变更审批表》申请延期。
6、所有被撤销的项目不再拨付预留经费,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同类及以上项目。
二、请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递交以下材料申请验收:
1、《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各种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1份及电子版。
2、项目成果(论文原件1份、复印件3份;研究报告3份装入档案袋;其它研究成果),复印材料要求提供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多篇论文请装订成册。所有上交材料学院存档,请自行留底!
三、请项目负责人于2012年11月30日前将相应材料送教学科研部(1-209),电子版发送至jkb88@163.com。逾期不交材料,予以撤题!
教学科研部
2012-11-16
